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_各市(县、区)工业园招商介绍_招商引资_广东省工业园区网 浙江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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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优惠政策

    1、财税优惠
   (一)投资者新兴办工业企业,年销售总额8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前2年内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提取50%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二)企业生产国家级新产品或省级新产品、专利产品所上缴的增值税,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前2年内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提取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三)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2、用地优惠
   (一)对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的用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土地出让本市级权限范围内各项收费。同时,鼓励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以出租集体建设用地收取租金的方式提供用地给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
   (二)投资者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租用土地兴办工业企业,实行租用地价格优惠:租用“三通一平”土地,前5年按每年每平方米租金4元收取;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租用土地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前2年的用地租金。
    3、用水优惠
   (一)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自来水已安装到的,免收安装自来水总管网投资补偿费和规划建设费。
   (二)企业年生产与生活用水超过1万立方米以上,超过部门按超过前一个月的水费标准每立方米降低水价0.05元计收。
    4、用电优惠
   (一)投资者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其用电报装免收报装费。
   (二)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给企业用于电力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给企业用于电力设施建设。
   (三)供电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完善各工业区的电力配网布局,确保满足工业用电符合的需求。
    5、收费优惠
   (一)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本市级权限范围内除上述用地、用水、用电优惠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和省明文规定必须收费并上交的项目,其收费标准有弹性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
   (二)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属本市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中介服务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除上述用地、用水、用电优惠外,一律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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