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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荣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市称号

栏目:区域经济 点击量:3,867 发布时间:2008-06-11
  深圳的胸前,又多了一枚闪闪发亮的荣誉勋章——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会议上,深圳市被国家文化部正式命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市”。获此荣誉的全国仅3个城市,还有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此外山东省被命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省”,北京市大兴区等49个区县被命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
  这是深圳文化软实力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突出成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一项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全国性文化工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文化信息进行联合编目,实现包括图书文献、优秀地方剧目、影片、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珍贵文物、文化史料、文化旅游、文化科技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服务社会公众。深圳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共享工程,迄今为止,已经建成1个市级支中心,6个区级支中心,316个基层服务点,遍布市、区、街道、社区图书馆、外来工图书馆和部分文化站。
  深圳针对外来工众多的特点,积极推行在大工业区和外来工比较密集的生活区、工厂和工业区大饭堂等场所建设共享工程外来工服务点。
  免费向外来工提供邮件收发、即时信息、网上图书馆、共享工程国家及省中心的资源浏览、公益讲座、免费电影等服务,深受外来工欢迎。目前,深圳已经建立了11个大工业区服务点。计划至2010年,全市将建成100个左右共享工程外来工服务点。
  共享工程还延伸到了家家户户。深圳建立了25个卫星接收小站、并开通了“共享工程”数字电视栏目。如今,安装了数字电视的深圳市民家庭,都可以足不出户在数字电视的“影视点播”栏目中,免费收看到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的电影、戏剧、舞台艺术、文化讲坛、文物鉴赏、美术作品、图书信息等。
  在深圳,共享工程已经成为实现市民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在城市中心还是在边远的工厂,无论是市民还是外来劳务工,都可以平等、方便地在公益文化场所利用共享工程资源。目前,深圳市支中心和区级支中心每周服务时间都在72小时以上,基层服务点每周服务时间在56小时以上,2007年服务人次达328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约100万人次。市支中心通过数字电视播放的共享工程资源达480GB,时长约7200分钟。实施共享工程以来,我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站的进馆人次稳步增加,网站访问量也逐年攀升。2007年,全市公共图书馆进馆读者1000万人次,网站点击率400万人次。
  共享工程的深入实施得益于全市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我市成立了由市文化局、市财政局领导组成的市共享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和宣传文化基金的支持下,我市、区财政每年用于共享工程的经费平均保持在500万元左右,市宣传文化基金5年中资助了300多个基层网点的上网设备,总经费超过100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共享工程建设。
  (来源:深圳特区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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