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园区协〔2011〕24号
关于协会副会长单位及代表人
重新登记的函
各副会长单位 :
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成立以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和会员单位、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省园区建设、推动“双转移”工作再上新台阶和建设幸福广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鉴于近来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人员变动较大,协会秘书处研究,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对协会副会长以上单位及单位代表人进行统一重新登记。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1、副会长单位原代表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副会长代表人的,请重新推荐人选,并填写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简历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附件一、附件二);
2、原来由园区管委会属下投资建设公司作为副会长单位入会备案的,统一更换成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由园区管委会推荐其主要负责人为副会长代表,并填写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简历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附件一、附件二),出具同意成为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副会长单位的证明(附件三)。
请各副会长单位积极推荐并按要求准备资料,填妥相关表格,于2011年11月31日前邮寄至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罗敏瑜 林映明
电话:020-83591872、83591443
传真:020-83591995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5号邮编:510095
三、关于同意加入并成为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副会长单位的证明.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简历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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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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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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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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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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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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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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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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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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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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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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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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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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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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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社团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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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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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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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
附件二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编号: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姓 名 社团职务 本人签字 曾用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兼职 专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本 人 简 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社会团体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附件三:
关于同意成为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
副会长单位的证明
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
我单位自愿加入你协会,并同意成为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